傅友德、蓝玉、沐英三将军率兵不断讨伐云南各地叛乱的土司一年多,到洪武十六年六月,云南基本平定,军政机构建立,土司政权首领如贵州宣慰使霭翠、安顺府知府者额等定期向明朝廷朝贡,开启吏治。朱元璋敕令傅友德和蓝玉班师回朝,洪武十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公元1383年6月27日),“遣使赍敕谕征南将军颖川侯傅友德、左副将军永昌侯蓝玉、右副将军西平侯沐英曰:‘大军可回也。’”(《太祖洪武实录》卷156,页3)留下沐英统兵镇守云南。
沐英自此作为明朝廷派驻云南边疆的总兵官(最高指挥官),因为是朱元璋的义子,略带藩王色彩,却又毕竟不是藩王,而不能直接掌控军队,只在一定范围内调用云南都指挥使司和贵州都指挥使司的军队执行平叛任务;但朱元璋及其朝廷听取沐英建议,给予优惠政策。
此间的云南疆域包括现今贵州中西部,远离帝都,只修有交通驿道,运输困难;戍守的第一要务是解决驻军粮食供给。明朝廷因此效仿汉代驻军屯田。
“自古屯营之田或用兵或用民,皆是于军伍之外各分兵置司,惟我朝之制就于卫所所在,有闲旷之土,分军以立屯堡,俾其且耕且守,盖以十分为率,七分守城、三分屯耕,遇有儆急,朝发夕至,是于守御之中而收耕获之利,其法视古为良。近世又于各道专设风宪官一员以提督之,其牛具、农器则总于屯曹,细粮、子粒则司于户部,有卫所之处则有屯营之田,非若唐人专设农寺以领之也,每军受田二十亩、纳租六石,而余丁所受所纳比之正军则又降杀焉。臣窃以为,民田则例最轻者须收三石,其田率多膏腴,军所屯种者多其所弃不耕之田,而所收之租乃十倍焉,请如唐人,较其水陆腴瘠、播植地宜与其功庸烦省、收率多少,各因其地利土宜定为征收则例,使凡屯种之军乐于趋赴,既得以足军国之储而无欠负,又得以遂室家之乐而有盖藏,公私两便,上下俱足矣。”(邱濬著《大学衍义补·屯营之田》)
留守云南的沐英上疏朱元璋:“云南地广,宜置屯田,令军士开耕,以备储蓄。”朱元璋同意沐英建议,明朝廷给予大力支持,洪武十七年下令“移中原大姓以实云南”(王德金著《明太祖朱元璋》,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2月第1版,第172页)。
洪武十九年二月二十三日(1386年3月23日),“遣使以钞十五万四千九百锭赐云南各卫军士,白金十二万七千一百四十两赐乌撒各卫军士。”(《太祖洪武实录》卷177,页4)
洪武二十年九月二十八日,“湖广都指挥使司言‘前奉诏以靖州、五开及辰、沅等卫新军选精锐四万五千于云南听征,今又令市牛二万往彼屯种,请令诸军分领以往,庶免劳民送发。’从之。”(《太祖洪武实录》卷185,页6)
洪武二十年令湖广常德、辰州二府“百姓民三丁以上出一丁,云南屯种”(王德金著《明太祖朱元璋》,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2月第1版,第172页),即“调北填南”。
洪武二十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命户部募商人于云南毕节卫纳中盐,每米二斗给浙盐一引,三斗给川盐一引。”(《太祖洪武实录》卷187,页8)
洪武二十一年二月,云南境内已经普遍屯田,建立起屯堡,如禄肇堡;朝廷指示戍守屯田指挥官,“若有警急,即遣人驰报云南西平侯沐英”,度地为营要“与西平侯沐英相为声援”,地方土酋献马交粮的部分要供沐英等“以资军用”,沐英报告其处置叛乱“已调贵州都指挥张泰率兵讨之”、“委贵州都指挥蒋文统领剿捕”。可见沐英有代表朱元璋管理云南军政事务的权力。
洪武二十一年二月初六日(公元1388年3月14日),“普定侯陈桓、靖宁侯叶升等奏报禄肇堡(今四川省古蔺县)成。先是,上敕桓、升曰:‘往者命李焕、李隆帅毕节等屯戍卒扼芒部道路,悉听卿等调遣,务屯戍得宜,相机而动。若粮饷不继,可与禄肇、芒部取给,仍防乌撒、沾益出没之地。’当时遣人侦候之后,又遣人谕桓等曰‘初命卿等往云南,为彼刍粟不继,故俾于禄肇权驻。近得报,知已于座哈之地屯军,彼处粮饷艰难尤甚,然种已入土,不可轻动,若有警急,即遣人驰报云南西平侯沐英。候秋收毕,乃徙。’至是,桓等奏报去年冬已率师至禄肇立堡。”(《太祖洪武实录》卷188,页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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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公元1388年6月4日),“普定侯陈桓率师驻毕节。初,诏桓等自永宁抵毕节,度地里远近,夹道树栅为营,每营军三万,刊其道傍林,有菶(beng,草木茂盛的样子)水田处,分布耕种,为久远之计,且与西平侯沐英相为声援。至是,桓等师至毕节。”(《太祖洪武实录》卷190,页5)
洪武二十一年九月十五日(1388年10月15日),“四川乌撒军民府土酋叶原常献马三百匹、米四百石于征南将军西平侯沐英、靖宁侯叶升,以资军用。”(《太祖洪武实录》卷193,页7-8)
洪武二十二年,沐英入京朝见朱元璋,返回云南时,带走大批江南、江西百姓,安置在临安、曲靖等郡县屯种(王德金著《明太祖朱元璋》,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2月第1版,第172页)。
洪武二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公元1390年10月1日),“西平侯沐英奏:‘普安军民指挥司屡言百夫长密即叛,杀屯田官刘海、尾洒驿丞余成及试百户杨世杰,劫夺驿马,焚馆舍。已调贵州都指挥张泰率兵讨之,于槃(盘)江木窄关等处与贼战,缘山箐陡险,官军失利。又增乌撒、毕节、永宁三卫官军,委贵州都指挥蒋文统领剿捕,贼乃退遁……’”(《太祖洪武实录》卷203,页8)
《明实录》记载,洪武二十五年正月“诸蛮复叛,攻掠屯堡,杀我伤屯田军士五百余人”、“啰啰相煽而起,掩袭守堡官军,百户曲通与战又死之”,驻军“因筑堡其地屯兵镇守”,说明此间,云南境内已经普遍建立屯堡,兵丁戍守、耕田,亦兵亦民。
《明实录》之《贵州资料辑录》第80页记载,洪武二十五年正月十三日(公元1392年2月6日),“前军都督佥事何福讨云南都匀所部九名九姓等处及毕节啰啰诸蛮,克之,戮其叛酋,安辑其民,遂与都督茅鼎等谋还兵讨五开洪(州)泊(里)诸洞。兵未及行,而毕节啰啰诸蛮复叛,攻掠屯堡,杀我伤屯田军士五百余人,百户宋礼御之亦为所杀,群蛮遂并力攻堡,复杀阁雅驿丞,劫掠粮、马,焚六广河巡检司。于是,威清青山龙开堡啰啰相煽而起,掩袭守堡官军,百户曲通与战又死之,邻堡百户李真率兵奋击,贼乃败走。未几,复率众渡六广河为寇,南侵贵州,北蹂毕节,东劫掠沙溪,西逼威清之境,往来杀掠。福乃命毕节诸卫严兵备御,调都督陶文、俞渊,都指挥贾琮等率兵从都督茅鼎直捣其巢穴,遂擒蛮酋,戮之。又分兵捕讨,蛮皆遁散,因筑堡其地屯兵镇守,乃进兵征五开等处洞蛮。时,福又遣人言故宣慰使霭翠妻奢香,亦桀骜不服,请并讨之。上以其非稔恶,不许。”(《太祖洪武实录》卷215,页2)
朱元璋说:“使我高枕无南顾忧者,汝英也。”朱元璋安排义子沐英镇守云南,又限制沐英兵权,不担心云南反叛;念旧情,对流放到云南的犯官可以官复其位。
洪武二十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公元1392年3月15日),“诏兵部:‘凡将校流罪以下谪云南、贵州者,俱复其官。’”(《太祖洪武实录》卷216,页4)
洪武二十五年六月,沐英在云南任上病故,《明史》评价沐英:随傅友德和蓝玉率兵征伐云南,一路克敌,尤其在白石江战役中,出奇制胜,声威大振,梁王把匝剌瓦尔密闻讯自杀,盘踞云南的残元势力灭亡。留滇镇守期间,大抓屯田,解决粮食问题,促进了云南的农业发展;组织民工疏浚河道,扩广滇池,兴修水利;招商人入滇,运进米谷帛盐,发展商业。朱元璋倍感痛惜,命归葬京师,追封黔宁王,赐谥“昭靖”,侑享太庙。
洪武二十五年六月十七日(1392年7月7日),“西平侯沐英卒。英,字文英,凤阳定远(今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人,……十四年,从魏国公徐达北征沙漠,克巫山,略全宁地,收其遗民以归。是岁八月还京师,九月命英同颖川侯傅友德征云南,遂克普定、普安。……(十五年)复讨乌撒、东川诸蛮,下之……”(《太祖洪武实录》卷218,页2-4)
沐英及其子孙镇守云南期间,大抓屯田,屯田人在军事卫所附近耕种田地,就地建房造屋,聚集家族或来自同一地区、习俗相近的人家共同居住。也就是说,沐英及其子孙镇守云南期间,组织或号召众人建造屯堡居住,一边守卫,一边种粮,沐英家族对建设屯堡有功劳。
(沐英与屯堡及其屯堡文化之三)
2023年7月,尚国栋和陈支平教授在云南滇池合影
作者简介:
尚国栋:中国明史学会屯堡研究分会理事、贵州省屯堡研究会理事,贵州省作家协会会员,安顺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安顺市屯堡文化学会理事,西秀区作家协会副主席。返回搜狐,查看更多